在孩子性格形成期,有些事情千萬別做





對待哭,不能簡單滿足要求或粗暴的制止
喜、怒、哀、樂、恐懼等都是老天賦于人類的正常的情緒表現。




孩子的哭泣需要我們耐心去感受,而不是一味地對孩子說不要哭,不要哭”,這是非常大的錯誤。哭是他內心矛盾和沖突的釋放,不是壞事,成人只要輕輕地擁抱他,撫摸著他的后背。


幾個月的嬰兒一旦啼哭我們常常口中應叨著“來啦來啦”就十萬 火急地沖過去,這樣不好,孩子會養成控制大人的心理。應該用輕松而平緩的語調說:“餓了是嗎?媽媽來了”;一旦孩子掙扎哭鬧拒絕某件事就用妥協的聲音“哦 哦哦,不要不要就不要”,其實應該用平緩的口氣說:“好,現在不要,我們等會兒再......(做某件事)”。不要讓孩子覺得他可以用哭鬧控制大人,可以 隨心所欲。
許多時候教育方法的實施要善于觀察總結,而不是一以概之。

攻擊行為是大部分孩子必經的成長過程
兩歲多至三周歲時的大部分孩子常常出現打人的現象,成人千萬不要說“不要打人”“你怎么又打人了?”這是沒有任何作用的。這使得孩子認為這個動作可以引起成人的注意,越發反復出現打人動作。



大多時候是因為孩子處于口、手和腳的敏感期,他熱衷于用口、手、腳探索世界,認識事物,探索的范圍當然會包括他人的身體,于是出現了“咬人”、打人”、“踢人”等攻擊行為。
還有一個原因是他還沒有掌握人際互動的方法。當他的語言還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思維的時候,情急之下常常出現用有沖擊力的身體動作替代。他可能只是表達“你讓開別擋著我”“你不要弄我的東西”,但是話未出口已伸手推搡或搶奪過來了。
孩子天生愛嘗試并重復那些能產生有趣、刺激后果、引起成人注意的行為。正確的做法就是讓行為后果變得毫無意義,他自然就放棄了。

不要把孩子當成馬戲團演員
許多家庭家里來客人時,就招呼孩子:來來來,唱首歌,跳個舞。這是極不尊重孩子的行為。不要讓孩子在客人面前表演節目,這會使得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將所有的注意力用于取悅別人。


如果一個孩子經常被父母置于這樣不開心的境地,你要讓他外向活潑是很難的。所以經常有家長反應說,我的孩子在家是小霸王,到了外面就是小兔子。孩子受到足夠的尊重,他的表現才會內外如一。
不要隨便戲弄孩子,面對別人對我的孩子的戲弄,我常常毫不客氣地予以拒絕:對不起,我的孩子不喜歡開這種玩笑。在孩子和面子之間,我們理應選擇孩子。

不要給孩子傳遞負面的、消極的信息
不要當著孩子的面向別人訴說孩子的種種“劣跡”。比如很多媽媽常常在客人面前說,“他就是這樣膽小!”“他就是不愛吃飯!”這樣你在暗示你的孩子:你期望他成為這樣的人。他會朝著你期望的方向達成結果:他一定越來越膽小,越來越不愛吃飯。


特別強調:堅決杜絕說以下的這些話:“不要吵,再吵警察來了。”“再鬧,醫生來打針了。”“快睡,大灰狼來了。”如果你不這樣威脅你的孩子,他外出時就會落落大方、活潑開朗、健康自信。
注意:千萬不要和孩子開惡意的玩笑“你媽媽不要你了,她不來接你了”。對孩子說這樣話的人,你一定要讓孩子遠離他,這種玩笑話十分惡劣,對孩子的安全感的構建極為不利。

不說奶話
不說奶話,例如“腳腳”“鞋鞋”“吃飯飯”,甚至自編些別人聽不懂的嗲語。自出生起,對孩子說的每一句話,都應該是語法正確,發音標準的母語。主要撫養者與嬰兒對話時要用夸張的口形、清晰的聲音、緩慢的速度。


許多孩子到了兩歲多還分不清你我他,這也是成人不注意的結果。 了讓孩子盡快掌握第一、二、三人稱代詞,一周歲之后媽媽和寶寶交流時就應該采用人稱代詞,以便孩子模仿。應該多說:“我倒水給你喝,”而少說“媽媽倒水給 寶寶喝。”孩子說:“寶寶的”成人應該跟著說“是的,是你的。”當孩子說錯時,千萬不要哄堂大笑,那當下孩子會被笑懵的,失去了學習的機會。

不要對孩子說“聽話”
讓孩子愉快地遵守規則,將規則內化到心中,成為他一生遵守的信念。不要的家庭教育、社會秩序中隨處可見各種各樣的行為規范,但遵守者廖廖無幾,這是為什么?只要沒人監督,我們就犯規,還心存僥幸“應該沒有人看到吧?”這到底是為什么?


沖擊規則是孩子在試探我們的底線,其實就是遵守規則的開始,我們要寬容地對待,提醒他“你忘了什么?”,而不是批評他,給他壓力。(“你怎么忘了”也不能說,“怎么”這兩個字會對孩子形成壓力,有責備的意思。)
同時,我們應當充分地尊重孩子自發的探索行為。當孩子自發的探索行為得到我們的尊重時,他就會開始遵守我們給他設定的規矩,內化的規則將伴隨孩子終生,而且非常愉快非常容易地遵守這個內化的規則。

如何處理孩子在交往過程中搶奪玩具的問題
從小寶寶們一開始交往,就應該確立一個原則,誰的玩具誰就有決定權,成人不能強行把自己孩子的玩具分給別的寶寶,也不能誘勸他讓給別人。如果是公共的玩具或游戲器械,誰先拿到或是誰先開始玩,他就有權決定繼續玩還是離開,其他寶寶必須等待。


孩 子不愿意分享的時候,成人千萬不要說他“你就是小氣”、“小氣包”等等。不斷地給孩子貼這樣的標簽他永遠學不會分享。孩子清楚他對自己的物品擁有自主權, 之后才談得上分享。如果成人出于面子,把自己孩子的玩具強行給別的孩子,那么就意味著你告訴你的孩子,他也可以搶別人的玩具,所以無論何種情況,規則必須 是統一的。正常在三歲之后,孩子了解到玩具分給別人玩,自己還是可以把它要回來的,這樣他就樂于分享了。
三歲之前千萬不要急著培養孩子的大公無私的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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